8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了解到,在全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期间,青铜峡市某中学附近的一家商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宁夏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罚单。
近日,青铜峡市烟草专卖局接到学生家长举报,辖区某中学对面一家商店有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情况。接到举报后,青铜峡市烟草专卖局迅速启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事商店进行检查,通过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核实,并询问涉案当事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确认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这起案件是宁夏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对依法查办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提供了有益经验。
据悉,6月26日至8月31日,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将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并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记者 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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