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青海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全省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统一于9月1日开学,9月2日正式上课;对偏远的地区学生和家长要采取多种形式提前告知开学时间,确保按时到校开课;教职工原则上提前一周到岗,确保全省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就近、免试入学”,做到零择校、零择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控,依据鉴定结果,规范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管理,坚决杜绝跨区域、跨范围、超规模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要带头使用省教育厅控辍保学App平台,建立管理干部联点制度,进校、入班点名核查学生,带头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对在册学生报到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入学情况跟踪监测。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统筹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实验、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劳动、社会实践等课程设置,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落实《青海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及教材建设规划方案,严格实行教材教辅材料用书目录制度,“一科一辅”,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教育部各项要求,把“五项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引导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心存侥幸,依然组织学生提前到校的、超量布置作业的,或仍通过微信、钉钉等平台给家长和学生布置作业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通知要求,开学报到时,所有师生、员工均须持健康绿码、行程绿码(无手机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对健康状况、暑期旅居史作出书面承诺),特别是暑期出省师生、员工还需提交青海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报到。幼儿园、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接种证明或者接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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