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全省282座水库全面实行库长制。
库长制是新时期水利行业全面整合现有水库管理责任体系的重大举措。为提高水库管理水平,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大坝安全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和库区环境相关工作,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水库库长制。库长制在全省水利部门注册登记的282座水库范围内实施,库长由水库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水库防汛、安全运行和日常巡查管护总负责。通过实施库长制,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加大库区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力度,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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