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将为全省“粮袋子”“菜篮子”货足价稳以及粮食安全、耕地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明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保护、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情况、耕地保护执法和督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7方面,找准监督着力点、发力点,盯难点、疏堵点,有计划、有步骤从严从实开展监督。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要督促联系地区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联系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好监管责任,指导相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发挥“驻”的优势,及时与驻在单位对接,全面了解掌握驻在单位(部门)各内设机构所承担的耕地保护相关任务,定期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和省纪委监委联系室报告。
为提升监督成效,《意见》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监管计划和日常监督清单,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分步骤有重点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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