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若干措施》,提出在不影响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建设健身步道等。
《措施》提出,我省将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需要。在不影响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建设健身步道等。鼓励各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体育设施用地。
鼓励各地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等空间资源建设三人篮球、非标准足球场、晨晚练点等场地设施,构建灵活多样、方便可及的健身设施网络。
今后,我省将在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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