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蒋文艳)10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开展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使用不符合标准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非法添加;标签标识不规范;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不按要求储存;销售过期变质、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以陈充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重点问题,对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粮食加工品批发企业、粮食加工品经营门店等重点单位生产销售的小麦粉、大米及其他粮食制品进行整治。
《通知》明确,要整治使用不符合标准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问题,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重金属、真菌毒素等项目的出厂检验,对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要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重点打击和治理非法添加、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掺杂使假、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要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状况不达标问题,彻底改变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查处一批环境脏乱差的企业,消除一批影响食品安全的卫生隐患;要整治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落实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货时未查验原料及成品合格证明文件、未进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要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监督企业排查问题原因,召回不合格产品,同时全面清查库存原粮和产品;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帮扶,鼓励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订单农业、建设粮食种植基地等形式加强原料控制,加强追溯体系建设。
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