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指出,各地要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报送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经组织第三方综合评估论证后,于年底前形成操作性实施方案。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
《通知》提出,我国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努力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对优化能源结构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是提高电煤利用效率、减少电煤消耗、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将煤电机组改造升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细,切实提高煤电机组运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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