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2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蒋雨彤)2月17日上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浙江省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政策情况作了介绍,其中有关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内容,在网上引发热议。
陈中在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来浙江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创业失败的,贷款10万元以下由政府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今天,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回应,政府代偿具体是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代偿,是想通过建立创业担保基金代偿这一容错机制减轻大学生创业的负担和顾虑,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由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累计26.51亿元,贴息1.82亿元,由于有比较规范的审核管理机制,因创业失败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五。总体来看,该项政策运行平稳,对激励大学生等群体创业起到积极作用。
大学生在浙江初次创业并经工商注册后,可向创业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然后须经两道程序审核把关:一是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审核,通过后为大学生出具由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资格认定证明;二是大学生凭资格认定证明及有关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再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通过后,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为大学生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大学生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凭经办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材料,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贴息。
针对如果遇到大学生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谁代偿、怎么代偿的问题,陈中表示,因为大学生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同时,建立了科学的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据介绍,浙江省近年来不断创新高校毕业生政策,例如放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杭州市区除外),各地给予来浙工作毕业生最高40万元的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对大学生到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就业的,也分别给予10万元和3万元的补贴;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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