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华锡)央视“3·15”晚会曝光“土坑酸菜”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以来,多家食品企业发声明道歉,有关执法部门叫停土法腌制酸菜,对涉事企业的相关人员予以控制。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建议,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违法成本提高50-100倍。
洪明基有30年食品领域从业经验,一直非常关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某家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产品出了问题国内只罚一两千元,出口到国外至少罚10万’。”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但洪明基通过一些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在一些执法实践中,很多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考虑到企业发展需求,对于非重大违法行为,往往选择适用较低处罚标准。“购买到问题食品的消费者,因消费金额较低,最多只能得到一两千元赔偿。”
洪明基介绍,英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受损的,将处以最高两万英镑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情节和后果十分严重的,违法者最高处可被判无上限罚款或两年监禁。韩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巨额罚款。
洪明基建议有关部门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标准,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违法成本提高50-100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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