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7日,原平市在对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时,发现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为中铁十二局原平工厂赴吉林援建返原人员,返原后点对点在酒店隔离,无外出史。3月27日在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阳性。
疫情发生后,原平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环境消杀等工作,对该感染者的密接人员进行流调、排查、管控、检测等工作均全力进行中。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请广大群众坚持非必要不离原。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单位(村、社区)开具证明,经所属乡镇(街道)同意,报原平市疫情防控办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
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销促销、聚会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暂时关闭KTV、电影院、健身场馆等密闭场所。婚事缓办,丧事简办。
三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
四
严禁通过任何途径和媒体恶意造谣传谣、蓄意夸大事实、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和言论。
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陆续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原平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采取相关进一步措施, 及时向社会发布。
原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
关于新冠确诊病例刘某宁的流调报告
2022年3月28日03:17,原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传染病报告管理系统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宁,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某宁,性别:男;工作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平构件分公司。
二、行程轨迹
本人自述:3月13日—15日在单位上班未外出;
3月15日18:30—19:10从单位出发自驾车回到原平家里取行李(原平市福龙小区2单元3楼西户),回家后未外出。
3月16日早自驾车回到单位,8:30从原平市崞阳镇统一坐车上高速出发到长春;
3月17日6:00从吉林长春高速口下;6:30入住长春市二道区万豪soho酒店,未外出,17:30从长春东上高速前往山东平原。
3月18日16:30从平原收费站下高速,到达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支援德州市平原县方舱医院建设工地,通宵作业到3月19日下午,统一坐车返回平原景城快捷商务宾馆休息;
3月19日晚上又到项目工地通宵作业到3月20日中午,18:00在平原做核酸(阴性)后,于3月20日20:30从山东平原出发(平原县方舱医院项目部);
3月21日15点到达吉林长春兴隆山方舱医院工地开始施工作业;于3月22日凌晨1:00左右乘车返回长春万豪酒店住宿。
3月22日凌晨6:20乘车出发去工地施工作业;于3月23日凌晨1:00左右乘车返回万豪酒店住宿。
3月23日凌晨6:20乘车出发去工地施工作业;于3月24日凌晨1:00左右在厂区房间居住,未离开工地。
3月24日未离开工地,晚在大巴车居住。至3月25日18:00未离开大巴车。
3月25日18:00乘坐(晋H53020,同车51人)从吉林省长春市兴隆B高速口上高速;约21:00进入铁岭高速服务区停留约30—40分钟,期间于服务区就餐、上公共厕所。
3月26日1时左右于塔山服务区路边停留约20分钟,10多人下车在路边方便,未进入服务区,1:20左右出发。
凌晨2:50—3:00在距山海关服务区十公里处停留,全车人员休息至5:00,未接触任何人。
7:20在兴安镇服务区吃饭上厕所,于8:00离开服务区。
11:00左右进入易县服务区加油上厕所,11:30左右离开服务区。
12:30左右进入涞源停车区吃饭上厕所,13:10左右离开服务区。
15:00左右进入代县服务区等待后车晋H53011,约1小时,等待期间上厕所,同车部分人到超市购物,16:00左右离开服务区。
16:35从大营高速口最右边(人工通道)下高速,直达新康力隔离酒店,在酒店采集咽拭子,一楼取餐后回房间,未外出。
3月27日23:00左右由负压救护车送至忻州市人民医院途中。
三、疫苗接种情况
刘某宁已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2021年5月30日、6月21日,北京科兴)。
四、发病与就诊情况
刘某宁3月27日12时左右出现发热(37.1℃),16时左右37.7℃、17时38.9℃、20时39℃、23时左右39.2℃,目前正在忻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第一次核酸结果:伯杰试剂检测刘某宁10人混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样本检测结果为N靶标阳性,Ct值为36.27。
第二次核酸结果:伯杰试剂检测刘某宁等单采10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样本,其中刘某宁结果为ORF1ab靶标为阳性,Ct值为24.68,N靶标阳性,Ct值为25.09。
复测刘某宁单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样本伯杰试剂检测结果为ORF1ab靶标为阳性,Ct值分别为26.09、26.28,N靶标阳性,Ct值分别为26.85、27.09。同时用两种试剂进行检测,圣湘试剂17:02检测结果为ORF1ab靶标为阳性,Ct值分别为27.39、27.49,N靶标阳性,Ct值分别为25.81、25.79。
第三次核酸结果:刘某宁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双采双检标本,用两种试剂进行检测,其中达安快检试剂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ORF1ab靶标为阳性,Ct值分别为8.81、9.45,N靶标阳性,Ct值分别为15.55、12.43。伯杰试剂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ORF1ab靶标为阳性,Ct值分别为21.74、21.84,N靶标阳性Ct值分别为19.03、19.74。
五、密切接触者调查
根据流调结果和追踪排查,初步确定病例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50人,同公司前往酒店送物资人员7人,其余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对不在原平市的密接和次密,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市疫情防控办,协查推送至相关省、市疫情防控办,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防控措施
1. 定点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对确诊病例刘某宁隔离治疗;
2. 对确诊病例刘某宁的活动场所进行环境采样、终末消毒;
3. 对在本地的密接50人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余接触者人员正在排查中,对外地的密接和次密接发送了协查函。
4. 初步划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
原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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