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北梦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3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同时,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
《通知》提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具体举措包括: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促进金融资源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
为落实好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精神,《通知》要求,发挥好民航应急贷款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再贷款落地,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支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同时,《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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