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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张璁)19日,在江西九江召开的第四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项工作情况,以及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涉及危险废物污染治理、非法采矿治理、跨区划污染治理等问题。
2021年以来,长江“十年禁渔”相关14省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60件772人,不批准逮捕2253人;提起公诉5889件9370人,不起诉7643人。“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上游一级支流赤水河鱼类种类从专项活动开展前的108种恢复至169种。”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保障防洪、通航和生态安全突出打击非法采矿采砂犯罪。2021年以来,长江经济带11省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1047件1907人,提起公诉1793件4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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