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11月2日获悉,为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高质量绿色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日前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六个部分。
《实施方案》明确, 2023年初步建立示范区一体化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基本完成重要领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本建立覆盖示范区全域和重点片区的区域特色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率先打造跨域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样板间;2025年基本构建形成跨域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体系,并且以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为载体,形成若干显示度高、示范性强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高地,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杆项目。
(总台记者 梁志玮 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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