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 五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2022-11-18 20:43:26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资料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是保持就业大局稳定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

《意见》具体明确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劳动者权益。

——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探索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在农民工及脱贫人口输出较多的市县、乡村和就业集中的地区合理设置就业服务站点,对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数量较多、成效较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组建一批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专业化服务。

——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有条件地区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监测,实施优先就业帮扶,强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倾斜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得在现有规定外另行设置年龄、残疾等不必要的限制条件,允许从事非全日制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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