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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中,有一项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这些税费优惠呢?
据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设立的一项政府性基金,向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收取,基金收入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财政部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此外,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底。
财政部副部长 朱忠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将对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特别是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税务总局、中国残联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持续跟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政策的红利。
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减少至50项
据介绍,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通过清理、降标、规范、治乱等方式,取消、停征和减免了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前,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0项,减少幅度约73%,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2项,减少幅度约70%;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0项,减少幅度约33%。总体看,一系列降费减负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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