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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4月11日至12日在浙江杭州召开,就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出部署。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积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转变警务理念,通过主动排查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的、潜在的违法犯罪,把预防做到打击前,打击做到升级前,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伤害和损失;拓展方法举措,强化支撑保障,不断提升发现预防的前瞻性、强化打击整治的主动性、增强社会共治的有效性。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提升调处定位、增强化解实效,通过“解民忧、守民心”更好地做到“保民安、惠民生”。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谋划治安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提升治安系统执法质效、打造实战专业力量、完善信息化建设应用和部门联动共享等方面,完善加强各项治安管理举措,提升治安管理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总台记者 崔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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