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通报七起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占地典型案件。
七起典型案件分别为:来安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违法占地案;安徽省合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占地案;涡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大建办违法占地案;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合肥市荣松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宿州宿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洪曙光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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