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新政3.0版细则发布:按照企业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

2021-09-26 11:11:24     来源:沈阳日报

9月24日记者获悉,为落实沈阳“人才新政3.0版”,市科技局日出台5项人才专项配套实施细则,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等予以资金支持。

《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支持对象为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在沈阳市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技术转移机构依托单位、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在沈阳市转移转化的,按照每年每项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每项最高补贴50万元。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效果,择优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奖励。对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经纪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支持沈阳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内,聚焦经济转型升级“三篇大文章”的20个重点产业链方向上的企业,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沈阳市产业需求“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攻关的,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给予补助。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2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40%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

《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重点支持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能、课题研究方向符合沈阳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趋势,科研成果具有良好应用和转化前景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方式为一次无偿前资助10万元。(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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