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新政防大拆大建 城市更新将历史文化保护放首位

2021-10-22 15:38:36     来源:广州日报

                                                                       恩宁路临街骑楼“修旧如旧”。

                                                               白云区新市花园二期的口袋公园。

                                                     荔湾泮塘古村微改造后人居环境获得改善。

在老城区范围内,广州将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昨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城市更新行动中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同时,依法依规做好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分区分类实施 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特色

广州市将以不脱离广州实际,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为原则,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系统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老城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在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不短时间、大规模进行拆迁,坚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合理确定更新模式。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稳,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严格控制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征求意见稿》提出,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除因重大公益市政建设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不得伐移古树名木;禁止砍伐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

未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鼓励采用“绣花功夫”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

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落地

坚持新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广州将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科学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将城市更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全市范围内系统研究。

在城市更新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等刚管控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依法依规做好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城市更新片区策划要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对项目可实施进行论证,统筹谋划保障公共利益落地。

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形成以调整重构为主、结构拓展为辅的空间发展模式,促进空间资源要素根据市场规律和发展需求进行优化再配置。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逐步实现产城融合、职住衡、文化传承、生态宜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

严格审批控制树木迁移、砍伐数量

在城市更新中始终将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广州将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传统肌理、街巷尺度、生活方式等,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塑造广州岭南特色城市风貌,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应坚持系统保护、完整保护、全面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传统格局、历史肌理、传统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州将严格审批控制树木迁移、砍伐数量,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城市更新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得审批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详细规划、实施方案。城市更新项目改造范围,须先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推动老旧小区绿色节能改造

今后,广州市将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对标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老旧小区微改造内容及标准,推动老旧小区绿色节能改造,将老旧小区改造置于“15分钟生活圈”内全面统筹,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补齐民生短板。

《征求意见稿》指出,城市更新要注重岭南传统城市风貌的保护,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用“绣花功夫”推动居住品质和生活品质同步提升,重点完善水电气路、适老设施、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等民生事项,加强社区党建、医疗、政务、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软”设施。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广州将在规划承载力范围内通过“留改拆”并举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以及中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通过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集中式保障租赁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品质、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

历史城区内严控新增建设量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昨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了《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在城乡建设中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广州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广东故事、广州故事为目标。

《实施意见》中还提出,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推动历史城区整体复兴,逐步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工业园、物流园和批发市场等城市功能,开展“老城新生”计划。

亮点一:到2035年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在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全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做好辖区内各类保护对象的日常巡查和保护管理工作。

亮点二:严控山边水边新建建筑高度和尺度

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多项重磅规定。

保护市域自然山水格局。重点保护越秀山、白云山、帽峰山、九连山等山体山脉,以及以珠江、流溪河、增江等为主体的河流、河涌水系和以护城河、西关涌为代表的历史水系,保护山体、水系自然生态环境,严控山边水边新建建筑高度和尺度,保持白云山至中山大学北门广场和白云山至越秀山至珠江的山江视廊。

明确保护重点。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重点保护古代、代传统中轴线、越秀山明城墙遗址等广州古城郭遗存和历史水系。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护沙面等26片历史文化街区和19片历史风貌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历史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

严格拆除管理。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亮点三:推动历史城区整体复兴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也强调在保护前提下的活化利用,为老城注入新活力。

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保用并举、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

推动历史城区整体复兴,推进老城区功能重组,经科学论证后,逐步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工业园、物流园和批发市场等城市功能。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开展“老城新生”计划,统筹生态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研究适时推动历史水系恢复。

全面打响红色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创新文化品牌。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工程,推动黄埔军校纪念公园等红色文化地标建设,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

征求意见一览

在老城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在城市更新中始终将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

城市更新要注重岭南传统城市风貌的保护,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用“绣花功夫”推动居住品质和生活品质同步提升,重点完善水电气路、适老设施、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等民生事项,加强社区党建、医疗、政务、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软”设施。(记者 全杰 廖雪明)

提交意见途径

公众可在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在该网页提交意见建议,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意见建议;

2.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605室。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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