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府采购平等对待在华设立的内外资企业

2021-10-26 16:50:49     来源:中工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消息,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保障内外资企业等参与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要求以及等维护内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包括:

保障内外资企业等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下同)等对待。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竞争。

等维护内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内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依照相关规定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受理并公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不得在投诉处理中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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