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年年底,辽宁省要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农业保险体系,玉米、水稻、小麦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全省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到2030年,辽宁省农业保险要实现由灾后补偿向灾前预防升级、由保成本向保收入升级、由保险保障向全金融服务升级。日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辽宁银保监局、省气象局联合印发《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上述任务目标。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省明确,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全省农业保险政策制度与运行机制。
《方案》指出,要扩大玉米、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逐步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创新养殖保险模式,依托养殖企业、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合作社统一组织农户投保,并进一步提高商品林保险投保率。
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品。辽宁省将围绕县域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等产业布局,鼓励各地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选择具有一定发展规模或具备地理标志、气候标志和品牌效应的特色农产品作为保险标的,科学拟定保险条款和费率。
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方案》指出,要结合辽宁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成本变动,建立全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产粮大县和非产粮大县玉米、水稻、小麦作物保障水平稳步、均衡提高。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险和附加险产品,逐步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险种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满足广大农户和农业经营组织差异化、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李越)
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