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发布消息称,在配合临汾经济开发区关于临汾·甘亭新型工业园区第六大道道路建设项目所涉古墓葬发掘过程中,发现了1座元代纪年仿木结构砖雕墓。在墓葬出土的买地券中,发现有关于“洪洞县元代地震”的信息记载,其考古价值十分重要,为认识灾难提供了可靠的记载依据。
洪洞元代纪年仿木结构砖雕墓葬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耳室等5部分组成,共出土54件遗物,有陶盆(钵)24件、大口罐(瓮)20件、釉陶瓶7件、铜钱4枚(4枚铜钱中有“开元通宝”“至和通宝”各一枚)、铜簪1件、买地券1块等。其中37件陶罐(瓮)、盆内有迁葬人骨,在该墓葬中是作为葬具下葬的。
洪洞元代纪年仿木结构砖雕墓的重要发现是在墓室出土了1块买地券,位于墓室正中。买地券由青砖制成,为正方形,呈深灰色,边长为30厘米,厚5厘米,墨书,从左至右券文属于标准的撰写形式,开篇指出地点、人物、墓葬修建的原因,中间部分是买地券惯用的方位、神祇语言,并道出下葬时间,内容完整。
根据券文所载,下葬时间为元代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此墓为洪洞县东孔村郭氏族墓,郭氏祖茔因元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洪洞发生的8级大地震受损,此后50年内,后世族人在祭祀时见此状内心愧疚,不忍祖坟遭此破坏,于是仍选择在村西北的祖茔之地,修建了一座规模大、结构精巧、更加结实的砖室墓,将受损严重的先祖骸骨迁葬至此,按照买地券的说法,此墓更似一座祠堂。
据介绍,宋金元时期砖室墓数量很多,此墓结构简单、砖雕简洁,并不繁缛,但出土的买地券中关于“洪洞县元代地震”的记载,十分重要。关于此次地震,史籍多有记载。《元史·五行志》云:“七年八月辛卯夕,地震,太原、平阳尤甚。坏官民庐舍十万计。”“赵城县(今属洪洞县)范宣义郇堡徙十余里。”《元史·孝友传》曰:“地大震,郇堡山移,所过居民庐,皆摧压倾圮。”万历《临汾县志》云:“丘陵为池,城郭为陂。”“于时死者二十余万人,祸其惨毒。”史书、地方志关于此次地震记载不胜其数。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晋文化研究所副所长白曙璋称,此次地震波及范围广,造成影响大,是我国历史文献记载的第一个8级大地震。从近年来搜集整理的关于此次地震的记载,已有3万余字,晋、陕、豫有51个府、州、县的志书记载了这次地震的破坏情况。本次发掘出土的这块买地券,为我们穿越历史的时空,走进震区,认识灾难提供了可靠的记载依据。(记者孟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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