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日前,生态环境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发布实施《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地生态环境部门以《指导意见》为指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一行使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问题精准化、智能化、社会化发现能力,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格执法,将群众举报以及信访信息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举报人实施重奖。为发挥警示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了10起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其中包括:辽宁大连利用无人机精准发现线索查处固废违法案,2021年6月30日,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炼铁、炼钢工序产生的水渣、尾渣等工业固废在厂区内露天堆存,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测绘得出3处堆场的占地面积分别为6883平方米、2586平方米和6795平方米。面对证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在此处堆放了约10万吨工业固废。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和《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其余9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黑龙江大庆利用无人机查处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内蒙古、河南联手查处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福建三明“管护队”协助查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山东烟台“环保医生”助力破解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江苏南京利用在线监控精准查处篡改伪造数据及超总量排放案、江苏南通查处土壤生态环境违法案、浙江杭州查处在江河擅自新建排污口案、西藏阿里对群众举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实施奖励案、江西新余对群众举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实施奖励案。(记者 周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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