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如实陈述是每一位当事人的义务,虚假陈述不仅无法胜诉,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近日,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时,对汪某虚假陈述的行为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决定。
2014年11月,汪某向香洲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杨某归还借款48万元及利息。汪某称,2014年5月11日,杨某向其借款60万元港币用于购物和还债,汪某于澳门某酒店房间内将60万元港币现金交付给杨某,杨某出具欠条载明该笔款项将于2014年5月14日前归还,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
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杨某未出庭参与诉讼,庭审中汪某称其本人未与杨某一起赌博,亦不清楚杨某是否参与赌博。香洲法院根据汪某提供的证据及陈述,判令杨某偿还汪某48万元及利息。
原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向香洲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3月26日,香洲法院决定再审该案。再审中,杨某对于涉案欠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称案涉欠款与赌博有关。为证明其主张,杨某向法院申请调取澳门司警局于2014年5月16日对汪某、杨某所做的相关笔录。
香洲法院依程序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澳门终审法院协助调取了澳门司警局所作相关笔录、案涉酒店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显示双方曾因借款事宜在澳门某酒店发生争执并报警。警局笔录中双方均承认涉案借款发生在双方共同于澳门赌场赌博期间,且汪某出借6个10万元的筹码给杨某用于赌博。
再审中,法官要求双方签署如实陈述保证书,并向双方出示调取的相关证据。然而,汪某在庭审中依然拒绝承认交付筹码给杨某用于赌博的事实,声称向杨某交付的是现金,并且在杨某输掉款项后才知道杨某赌博的事实,这与汪某在澳门司警局的口供相悖,且汪某始终未提供反驳证据。
记者了解到,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赌博,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因明显违背公序良俗,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终,香洲法院向汪某开出5万元的“诚信罚单”,对其虚假陈述的不法行为予以严惩。2022年1月28日,汪某交清罚款,在复议期间未提起复议。
( 记者刘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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