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共享法庭”开展跨省司法协作,完成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震泽法庭委托解封及开展被告的居住、生活情况的调查事项,圆满完成“代办”司法服务。
今年,湖州市在浙江全省率先建立以“共享法庭”为支点的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推动“点对点”高效完成其他法院、部门、“共享法庭”委托的司法协作事项,助力司法服务跨域延伸。“去年以来,全市共建设976个‘共享法庭’,此次通过该载体建立跨域司法协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家门口的司法获得感和便捷度。”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据悉,自1月中旬推行以来,已开展各类跨域协作124次,其中协助送达36次、调解32次、调查取证18次、执行10次。
为找准协作最大公约数,湖州市出台《关于建立“共享法庭”跨域协作机制的若干规定》,明确全市法院“共享法庭”可依照跨区(县)法院、“共享法庭”及相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妇联等部门“线上+线下”的申请,直接在服务的区域、行业、领域内提供协作指导调解、送达、在线诉讼、法治宣传等7项司法服务,并细化开展协作的基本流程、责任主体和考核办法等内容,确保协作高效规范开展。
“跨区域案件的司法协作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堵点,将‘共享法庭’作为跨域司法协作的直接支点,可以有效提升协作的精度和效率,从而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项炯表示。湖州全市两级法院设置7名跨域协作协同专员,负责跨域协作的交办、督办,跨区(县)法院、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和负责人也可直接对接本市“共享法庭”的庭务主任、联系法官,请求协助完成相关事项。
跨域协作不止市内,还推广至省域间。截至目前,湖州全市已接收并完成省外法院请求协作事项3次,省内其他地市法院请求协作事项5次。(陆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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