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3个专项工作小组和1个工作专班,为群众用药安全和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自治区药监局建立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检查稽查衔接机制、行刑衔接执法协作机制、督查督办机制、统计报告制度6项制度机制,推动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各专项工作小组对执法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自查反馈、部门移送、大数据平台分析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或问题线索,提交政策法规与稽查办案专项工作小组进行研究甄别,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公开。对各市县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尤其是重大案件查办、重点风险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收集各市县局、各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数据,并对有关案件线索、风险隐患实行台账式清单管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可量化、成果可查证。
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实施办法》,建立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执法协作新机制。围绕进一步密切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了区、市、县三级药品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成立联动执法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建立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打击;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突发性事件,制定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刑事案件检验检测专门开启应急通道,提升了执法办案效率。(记者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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