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濮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简称《规定》),工作日全天“禁酒”。
在“能力作风建设年”这一背景下,向“酒圈文化”说不,濮阳市走在了前面。
濮阳市发布“最严禁酒令”
4月9日,濮阳市纪委监委发布“最严禁酒令”。《规定》中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全天,以及节假日值班、执勤及执行其他公务期间,一律禁止饮酒。因公外出参观考察、培训学习的,参照执行。
“禁酒令”的实施范围,包括濮阳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考虑到部分实际情况,“禁酒令”中也有特别规定:
以濮阳市委、市政府名义安排的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确需饮酒的活动,由承办单位报分管市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市纪委监委备案。
确因个人婚丧喜庆等事宜需要饮酒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区)乡科级干部,需要按相关规定,分别向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部门报备。
为保障落实,“禁酒令”还要求,濮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一律先停职,一律倒查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根据党纪法规,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规定》中还提到了“连带责任”:对单位或部门执行本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要让‘禁酒令’成为‘醒酒药’”
针对“禁酒令”出台的意义,《规定》中明确提到,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和清廉濮阳建设,打造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濮阳市纪委监委部门还提到,“要让‘禁酒令’成为‘醒酒药’,禁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是对‘四风’突出问题严肃纠治、精准施治的有效举措,是持续推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常效长治的重要抓手”。
今年2月28日,在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上,省委书记楼阳生提到,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濮阳市相关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濮阳市出台“最严禁酒令”,“就是推进能力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式,今年将不断往下推,在推行中看效果。”
公职人员工作日全面禁酒,外地已有先例。2020年10月,江苏南京市公安局明确提出,在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中推行“禁酒令”,“除特殊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报批外,工作日一律禁止饮酒”;2020年10月和7月份,甘肃省庆阳市的庆城县和环县分别印发通知,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在我省,2018年5月,南阳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同样提出工作日全面禁酒的要求,不过南阳市当时主要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记者 陈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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