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从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整体提升村容村貌、保障措施共6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旨在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方案》明确,到2025年,云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建成1万个以上美丽村庄,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8%。
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76万座以上
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方面,云南省将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到2025年,以二、三类县和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赤水河流域为重点,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76万座以上。合理规划布局自然村卫生公厕,在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湖”和赤水河流域改造建设自然村卫生公厕1.7万座以上。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新改户厕提倡入院,有条件的推动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在高寒山区、干旱缺水等地区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或改建达标的卫生旱厕。
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明确,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九湖”和赤水河流域,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对人口规模较大、居住集中、水资源丰富的区域,鼓励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方式,优先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适度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地处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采取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此外,全面摸清云南省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顺序,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同时,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村内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制度。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云南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鼓励相邻县(市、区)、乡(镇)共建共享终端设施,实现每个县(市、区)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能力;推动乡(镇)镇区配置垃圾收运车辆,按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或压缩式转运站,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及时就近转运处理生活垃圾。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
如何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方案》提出,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通过集约利用村庄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绿美乡村建设,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村民在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行建档动态管理。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云南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在乡村风貌建设上,云南大力推进村庄、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地域特点,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千村一面。严格控制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已有农房要结合质量安全改造实施风貌提升。(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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