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在省政府自评、国务院相关部门复核、反馈确认和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评议考核成绩连年位居前列,予以表扬。这是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继2016年荣获A级等次后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2021年,黑龙江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全程监管,注重工作创新,推进社会共治。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实施“一单四清”模式排查防控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监管平台,打造“食安龙江”栏目,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大学生竞赛、校园讲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记者 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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