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林业局与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融合发展。
据介绍,当前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主要以PPP、“县级政府+区直林场”、直接贷款三种模式为主。全区已有超过41个县(市、区)整县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其中上林、马山等25个县以PPP模式实施;鹿寨县与三门江林场、黄冕林场,大新县与东门林场,宁明县与派阳山林场,浦北县与六万林场,容县与高峰林场,永福县与黄冕林场已启动“县级政府+区直林场”合作模式;防城区、东兰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10余个县正在推进“直接贷款”模式。截至目前,全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面积超1100万亩,贷款余额超150亿元。
此次指导意见印发,首次提出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通过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创新多方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多元合作经营模式、创新“国家储备林+N”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盘活资产、整合资源,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屯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村集体增收和产业发展渠道,稳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记者 王艳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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