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一届河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
省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表彰名额不超过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各奖项中占比不低于80%。
申报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发展政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参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申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已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通知提出,本届省专利奖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在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中填报、提交信息后,同时还须向推荐单位提供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的纸质、电子件申报材料。(记者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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