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围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能动履职、主动监督,以质量建设实绩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推动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度融入大局抓落实。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政府核心目标任务,推进国家安全检察、民生检察、生态检察、边境检察、数字检察高质量发展,着力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目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完成了西藏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全域数字法律监督(治理)平台建设,以数字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锚定业务指标抓落实。紧盯最高检60项检察业务核心指标,制定“1年减后进,力争30项靠后指标减半;2年有进位,力争在5个自治区排名靠前;3年见成效,力争跟上全国整体步伐”的“质量建设年”目标,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实施意见》,梳理26项工作举措,深入解读业务指标46项,提出7项办案工作要求,着力破解业务发展“顾此失彼”现象。
自觉能动履职抓落实。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健运行。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成立6个办案组办理简案,认罪认罚简案适用率达到90%以上。聚焦自治区森林督查发现问题,针对未经批准、未取得许可证及其它占用林草审批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违法占用林草地等8类情形,启动专项监督。自治区检察院部署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针对各类问题进行督促检查,七市地两级检察院对梳理出的1135份检察建议,全面开展评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认真作出整改。
转变工作作风抓落实。紧扣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检视宗旨意识、履职尽责、瓶颈制约、真抓实干4方面突出问题,梳理34项具体问题,对照整改,抓作风促落实;推进巡视整改“回头看”,截至目前最高检党组反馈的绝大部分问题已通过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培训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等251人;探索开展“干部跨省顶岗互派和区内岗位交流实践锻炼”,选派8名基层干部赴对口支援省市互换岗位挂职交流,组织12名干部在区内市地进行异地交流。动态开展“相对薄弱基层院”建设,制订帮扶方案,着力破解长期困扰基层发展的难题。
从严考核管理抓落实。自治区检察院与各市分院、各业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党建考评指标34项、细化业务考评指标35项、设置加分考评指标9项,采用党建、业务各“双百分”考核分制,实行各工作机制、各级检察院考核同部署同推进。相关部门合力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经常性开展督查,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以量化指标为主线,以指标考核为重点,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验收相结合,强化考核效果。(王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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