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青海省律师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青海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青海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各律师事务所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今后全省律师事务所都将有自己的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既要符合政策要求,还要进行备案和公示。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律师践行使命,认真履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个别律师私自收案收费、违规风险代理、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不规范、不诚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省律协根据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日前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青海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以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强化律师服务收费监管。
《指引》《管理办法》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管理中主体地位和责任,要求从2022年起,我省所有律师事务所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本所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向市州律师协会、工作站进行备案和公示。《指引》《管理办法》还对律师风险代理行为予以严格规范,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并采用分段累进的方式对风险代理收费设定了上限,最高风险代理金额从“不得超过标的额的30%”调降为18%。《指引》《管理办法》还对完善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健全收费争议解决机制等作出了规范和要求。(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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