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是“耕地中的大熊猫”。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审议通过,为依法保护好黑土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国家立法,对黑土地进行保护有了更明确更高层级的法律依据。“将黑土地保护纳入法治轨道是治本之策。”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黑土地保护法打破了区域、行业间的限制,有助于形成保护合力。
据《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数据显示,辽宁现有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766万亩,其中约2382万亩分布在辽河平原区,占全省黑土耕地面积的86%,约384万亩分布在东部丘陵山区,占全省黑土耕地面积的14%。全省检察机关从辽宁实际出发,将加强耕地和林地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为黑土地的涵养和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黑土地司法保护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一环。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黑土区耕地保护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采砂、非法倾倒废物等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准确适用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责任方式,加大辽河平原区、东部丘陵山区黑土地司法保护力度。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需要各方形成合力。我省法院、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协同联动;法院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检察机关加强对地膜、化肥、废弃物堆场的监管,积极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耕地修复和资源枯竭地区的土地修复,促进耕地保护;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工作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我省黑土地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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