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黑龙江省将开展残疾预防意识提升行动、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以及康复服务促进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控制水平。
开展残疾预防意识提升行动。提升公民残疾预防主体意识,加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教育。提升部门残疾预防责任意识,明确各部门残疾预防的责任界限。
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逐步建立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针对黑龙江省重点人群、主要致残因素定期更新、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做好残疾高发地区、领域及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主动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
开展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全面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
开展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持续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病、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
开展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出台黑龙江省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要求和使用规范,推动建设全省应急救援医疗平台。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品等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
开展康复服务促进行动。加强康复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置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相关学科和专业。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深入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落实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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