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5日获悉,为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环评审批“在阳光下服务”,沈阳市出台政策措施,自本月起,沈阳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将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对各环节的业务信息同步公开,公众或利益相关人可实时查询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信息。
按照“谁审批、谁公开”的原则,沈阳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将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建设项目,公开审批过程的预审、受理(含受理公示)、技术评估现场踏勘、审批审核(含拟审批公示)、办结(含决定公告)等环节信息同步公开。公众可以登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对市、区两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全过程信息进行实时查询。
据了解,预审阶段将公开接件时间、经办人及部门、预审结果等;受理阶段公开受理公示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受理公示说明、经办人及部门、建设项目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技术评估现场踏勘阶段公开委托评估的公开委托日期、项目负责人、评估机构、现场踏勘及技术审查时间等;审批审核阶段公开集体审议日期、集体审议结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等;办结阶段公开办结日期、经办人、经办部门、审批决定公告等。
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时效,相关审批部门将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办理流程、时限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环境问题或举报的环评违法问题,将依法予以核实处理并反馈。(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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