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瞄准市场主体心之所盼,牵头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企业安静日”制度,着力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随着这一制度在全省的普遍实行,涉企执法检查次数实现大幅下降。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规范的监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今年初,以“企业安静日”为核心的涉企执法检查“瘦身”行动在全省启动。
11个设区市先后出台文件,将每月1日至20日或25日设为“企业安静日”,明确规定,在此期间,除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同时,各地还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关心关注企业“成长中的烦恼”,对企业的发展需求闻声而动、快速反应、有力回应。“实行‘企业安静日’,就是要坚决制止一切不必要的行政检查、督查和考核,尽可能为企业‘松绑减负’,让企业心无旁骛搞生产,凝心聚力谋发展。”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企业安静日”制度的实施,赢来企业一片叫好声。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行政经理王新宇告诉记者:“过去各种检查应接不暇、耗费精力,现在无事不扰、有事解决,政府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我们发展起来就更有信心更有动力了。”(记者杨静 金梓纯)
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