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参保企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用一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企业1500元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次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既包括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也包括外省市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的时间在2022年期间,且毕业生信息可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中查询到。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日期应在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之后。(记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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