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届时自动调整利率并无需职工操作

2022-10-13 09:19:00     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10月11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一笔60万元、期限30年的首套公积金贷款计算,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不考虑提前还款等因素,执行新贷款利率后,贷款期间可为职工节省利息支出1.8万元,每年可减少还款额590元。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届时自动调整利率,无需职工操作。

根据新政,2022年10月1日以后发放的首套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2022年10月1日(含当日)以后发放(发放日期以贷款借据日期为准,下同)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调整为2.6%,5年期以上利率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022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首套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22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即5年期以下(含5年)为2.75%和5年期以上为3.25%,自2023年1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2.6%和3.1%;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即5年期以下(含5年)为3.025%和5年期以上为3.575%,保持不变。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内(含1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间利率不作调整。(记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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