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青海省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

生活 2022-05-18 10:15

北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如需补缴2022年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每月1日至15日,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申请补缴。对于以个人

热点 2022-05-14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