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脊梁”领到全方位“法治保护卡”。今年5月下旬,《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施行。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实施新闻发布会。
作为助力中轴线申遗的必要环节,条例对标《世界遗产公约》要求,从明确保护对象、突出整体保护、分类制定保护措施、鼓励活化利用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中轴线上的文化遗产将进一步向公众开放,市民群众能与更多珍贵的文物“亲密接触”。申遗的脚步越来越快,老城保护修缮、人居环境改善等也同步推进,见证了北京千年文明脉络的中轴线将更好地向世界讲述古都绚烂文明。
明确对象 整体保护
条例首先为北京中轴线明确“身份卡”。条例规定,北京中轴线是指北端为北京鼓楼、钟楼,南端为永定门,纵贯北京老城,全长7.8公里,由一系列古代皇家建筑、城市管理设施和居中历史道路、现代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共同构成的井然有序、气势恢弘的城市历史建筑群。
突出整体保护,物质和非物质环境被纳入保护范围。条例明确了中轴线的空间位置和遗产点位构成,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保护。为了对中轴线及其环境进行整体保护,条例将在中轴线居中对称格局下形成的历史城廓、历史街巷、城市标志物、景观视廊、历史河湖水系、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以及与中轴线价值密切相关的国家礼仪传统、城市管理传统等,也作为保护对象作出了规定。
规划先行 分类施策
围绕保护中轴线的突出文化价值,维护中轴线的完整性、真实性,条例提出了全面、具体的保护措施。
规划先行。条例规定,由市文物部门组织编制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纳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明确北京中轴线的保护对象、保护要求、保护措施、保护目标以及在展示、利用、监测、研究等方面的要求,并对中轴线的遗产区和缓冲区进行规划确定。
纷繁多样的保护对象,都有各自“定制”的保护措施。例如,居中历史道路两侧的建筑界面应当完整、连续;保护和展示依中轴线对称分布的城市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群的历史遗存;严格管控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色彩、第五立面形式等,保证景观视廊内视线通畅与景观协调;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融入生产生活等。
工程建设也不能“任性”。条例规定,在保护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应按规定报请市文物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请审批。
鼓励开放 适时限流
为更好“焕活”中轴线文化遗产,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条例针对不同主体,规定了多种传承利用措施。
更多文化遗产将与市民群众“见面”。本市将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向公众开放,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公共文化机构捐赠实物、资料。鼓励高校院所、专家学者进行遗产价值研究,学校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活动,保护区域内的居民开展民俗文化活动等。
开放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条例提出,相关部门应统筹遗产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控制游览接待规模,合理调整和改善交通,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品质,丰富旅游产品。保护对象作为景区向社会开放的,相关责任人应当确定合理的游客承载量,按照保护要求采取预约或者适时限流、分流等措施。
全民参与 老城“新生”
中轴线亟须“全民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中轴线的责任和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行为。鼓励通过开展研究、宣传政策、捐助资金、提供场所和服务等方式,参与中轴线保护、利用,鼓励对为中轴线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条例规定,保护区域内的居民对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关机构应当建立与中轴线保护区域内居民的日常沟通机制,听取对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街道、社区应组织居民参与遗产的保护、利用,以及遗产价值的发掘、展示和传播,加深居民对遗产价值的认同感,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记者 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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