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马车”跑得欢,经济发展动能足。8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根据《措施》,今年年底前,我省将打出发放消费券、新能源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组合拳”,以“有形之手”促进消费升级,推动湖北消费市场加快繁荣。
《措施》从支持汽车消费、零售餐饮消费、以展助销、零售实体壮大、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强化考核激励、明确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着手,并给出11条详细举措。在支持汽车消费方面,我省将开展“焕新出发,一路向前”乘用车以旧换新、“低碳新生活,畅享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鼓励汽车消费升级以及绿色和智能消费;支持零售餐饮消费方面,我省将发放消费券、举行主题促销活动等充分激活消费潜能;支持消费新业态方面,将通过有效运用“互联网+”、电商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新型消费发展;支持零售实体壮大方面,将通过减税和金融支持等方式,促进零售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我省还鼓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加大对本地区扩消费的支持力度,对今年促消费质效较好的地区将给予奖励。
(记者肖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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