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出台再婚夫妻可生三孩、增设父母育
根据北京的最新法规,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有60天的延长生育假。同时,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